校準的結論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只給出范圍、誤差或測量不確定度。校準結果可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,計量校準檢測檢定,也可用校準因數或校準曲線等形式表示。檢定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,宣城計量校準檢測,給出計量器具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檢定結果合格的填發檢定證書,不合格的發檢定結果通知書。校準的風險由計量器具使用的單位承擔。檢定的風險由檢定的部門承擔。
儀器設備檢定或校準后,儀器計量校準檢測,如不能達到使用要求,計量校準檢測儀器,實驗室應立即停止使用該設備,可能時應進行隔離和粘貼“禁用”的紅色標識,防止其他人員誤用。同時,實驗室應追溯這些缺陷或偏離對之前檢測、校準結果的影響。在這種情況下,應確定追溯時間,如果該儀器設備在上次檢定或校準之后未實施期間核查,則需要追溯上次檢定或校準之后的所有檢測結果;如果該儀器設備在上次檢定或校準之后實施了期間核查且結論是“可信”,則只需追溯期間核查之后的檢測結果。這也是強調實驗室應有選擇地對儀器設備實施期間核查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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